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要求,3月12日,精河县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查问题、补短板、促提升”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本次评查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构成的评查小组,围绕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林草局、水利局等重点执法部门,随机抽取行政处罚案卷共32件,重点审查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事实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文书制作是否严谨等核心要素。评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问题导向与典型引路相结合,逐卷审阅、量化赋分,精准查找程序履行、文书规范、制度落实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方向。

评查结束后,县司法局将采取“一对一”反馈方式,向存在问题的单位通报评查结果,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下一步,精河县司法局将聚焦评查成果深化转化,针对疑难复杂案卷及争议性问题,由评查组集体研判、充分论证,确保问题定性精准、整改方向明确。对梳理出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实施靶向通报,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闭环落实。同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全流程执法监督,持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保驾护航,为精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审核人: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