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矿山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矿产资源执法办案行为,筑牢廉政风险防控防线,2026年2月14日,博州自然资源局矿政管理专项检查组一行赴精河县,开展矿山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暨执法案件专项督导检查。精河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综合执法办公室及矿政管理相关业务骨干陪同检查。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实地核查、严督实导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案卷评查、座谈问询”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督导工作。重点围绕矿山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执法人员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核心内容,细致核查矿权审批、日常监管、案件查处、规费收缴等关键环节廉政防控措施落地情况;同步对近年来矿山违法案件办理全流程开展“回头看”,严格评查执法程序合法性、证据链完整性、法律适用准确性、文书制作规范性,重点纠治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办案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在反馈座谈中,检查组对精河县矿山领域廉政建设与执法办案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同时就风险排查精细化不足、案卷归档不规范、防控机制闭环不完善等问题现场反馈整改意见。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全盘认领、立行立改、长效巩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将廉政建设与矿政管理、执法办案深度融合;二是聚焦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限期销号整改;三是健全防控机制,优化执法流程,强化案件审核与内部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与执法业务培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切实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以查促改、以改促建,持续织密矿山领域廉政风险“防护网”,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为全县矿产资源安全规范管理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审核人:夏力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