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这里有一只‘老鹰’蜷缩在路边,好像受伤了,你们赶快来看看吧!”5月15日12时许,精河县公安局八家户农场派出所接到张先生报警求助称,自己在八家户服务区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发现一只体型较大、看似受伤的“老鹰”蜷缩在路旁,无法正常飞行,担心其有生命危险,便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民警仔细观察鸟类状态,确认其无明显外伤,但飞行能力受损、体力匮乏。为避免外界惊扰加重其伤情,民警小心翼翼将其转移至安全避光区域,提供清水进行简单补给,悉心做好临时照料工作。
结合鸟类外形特征,民警初步判定其为保护野生动物。为确保得到专业妥善救治,民警第一时间对接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专业人员现场辨认,这只“老鹰”正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棕尾鵟(kuáng)。
目前,这只棕尾鵟已被移交至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进行专业照料和恢复治疗,待其体征完全正常、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择机放归自然。
棕尾鵟(kuáng),别名大豹、鸽虎、长腿鵟,上体为淡褐色到淡沙褐色,具有暗色的中央纹,下胸为白色,腹部和腿上的羽毛为黑褐色,尾羽为棕褐色。栖息于荒漠、半荒漠、草原、无树的平原和山地平原,垂直分布的高度可达海拔2000-4000米的高原地区,常在空中成圆圈状翱翔和盘旋,两翅上举成“V”字形,有时也在空中逆风不动,好像悬浮在空中。主要以野兔、啮齿动物、蛙、蜥蜴、蛇、雉鸡和其他鸟类与鸟卵等为食。
棕尾鵟分布于我国新疆吐鲁番、和硕、库尔勒、阿图什、乌什、伽师及喀什。
如发现落单、受伤或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与警方或与林业等相关部门联系,对其进行妥善处置,不要随意投喂食物、药品或擅自处理,以免造成对野生动物的二次伤害。
审核人:张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