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审计质效,积极探索“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精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赴精河县文旅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精准“把脉”、深挖“病灶”。
一是强化巡审联动,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效能。精河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高位统筹谋划,精河县审计局将县文旅局及下属单位审计纳入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积极会商,明确巡审联动对象。工作中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了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及时向纪检及其他主管单位移送相关问题线索,推动文旅系统审计结果共享。在审计中发挥优势互补,依据巡察与审计职能分工,巡察组侧重坚持政治定位强化政治巡察,审计组侧重财务状况开展检查,确保巡审联动效果。
二是明确审计目标,凝聚审计力量精准发力。精河县审计局在审计项目实施前广泛收集纪检、信访、财政、人事、编办等相关资料,梳理政策法规,及时分析解读相关政策,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工作职责的认知。在前期调查资料、分析财务业务数据的基础上,确定审计方案重点,把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重大项目开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领导履职定责等作为审计的重点。审计项目实施中,用好定期会商、集体研判等方法加强质量管控,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结合查找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三是准确界定责任,科学合理进行审计评价。加强对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决策程序等的研究,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科学地开展评价。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原则,从是否有利于发展的角度出发,区分集体与个人、主观与客观的不同责任。
通过对精河县文旅局经济责任审计及下属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共发现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审计过程中,精河县审计局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和解读,指导被审计单位理解法律法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工作制度,对发现问题病因,要求核查整改,并对相关人员提出建议或追责问责,规范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公共资源管理,确保使用效果。
审核人: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