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质效,精河县审计局积极探索巡察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巡审联动”机制,通过统筹力量、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形成“1+1>2”的监督合力,有效破解单一监督力量不足、专业覆盖不全等难题,推动监督效能向治理效能转化。
一、突出机制创新,构建联动体系
一是制度先行强保障。制定《关于建立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明确联席会议、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11项机制,建立“巡前共商方案、巡中协同作战、巡后联合整改”的全流程协作模式。
二是双向赋能提质效。县党委巡察组和县审计组根据情况采取“先巡后审”,审计组介入巡察,提供财务数据异常线索23条;巡察组同步调阅审计报告,锁定重点领域问题线索8类,实现专业监督与政治监督深度融合。
二、聚焦重点领域,释放监督效能
㈠靶向发力精准监督
围绕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就业补助等高风险领域,组建“巡察+审计”联合工作组,2024年累计发现问题72个,推动完善制度11项。
㈡闭环管理强化整改
建立“双交办、双督办”机制,对巡察审计共同发现问题实行整改销号管理,2024年整改完成率达93%,推动追责问责3人次。
三、深谋长效建设,推动持续提升
㈠拓展联动维度。探索“巡审纪”三方联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同配合,构建大监督格局。
㈡健全评价体系。建立监督效能评估指标,将问题发现率、整改转化率等纳入考核,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㈢强化队伍建设。组建巡审专业人才库,开展“以干代训”实战培训,年内计划培养复合型监督骨干10名。
通过巡审联动机制的深化运行,精河县审计局已初步实现监督资源集约化、问题查纠精准化、整改治理系统化。下一步将持续完善监督链条,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审核人:赵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