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审计是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审计“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宏伟目标的关键路径。其核心在于将研究型思维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实现从“就审计论审计”向“以研究促审计”的深刻转变。精河县审计局结合审计实践,聚焦“立项、问题、建议”三大关键环节,以课题研究的深度、广度和标准,全面提升审计监督的效能和价值。
一、把“立项”当课题研究:精准谋划,以重点监督撬动全面监督
㈠胸怀“国之大者”,精准选题。提高政治站位,将审计立项作为战略起点,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宏观政策导向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谋划年度项目计划。通过系统梳理政策文件、对接主管部门、分析社情民意,确保立项紧扣“政策堵点、管理痛点、社会热点”。
㈡评估审计资源,科学定题。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为原则。例如,在财政审计大格局下,将“本级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平衡情况”作为核心主课题,同时基于风险评估,选择2个部门预算审计、3个专项审计项目进行“穿透式”审计。通过揭示系统性、典型性问题,为同类部门、同类资金审计提供“样板”和“指南”,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规模效应。
㈢立足成果导向,前瞻布局。立项阶段即开始谋划审计“下半篇文章”。在研究确定审计计划时,同步思考成果转化的可能路径。预先规划成果形式不仅包括审计报告,还可形成研究性信息,为上级决策和部门建章立制提供第一手资料,使立项研究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
二、把“问题”当课题研究:深挖根源,以机制剖析推动源头治理
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像做科研一样解剖麻雀、探究机理,才是研究型审计的深度所在。其目标是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杜绝“屡审屡犯”。
㈠聚焦关键,锁定“真问题”。在审计实施中,要运用“火眼金睛”,从大量问题线索中筛选出那些性质最严重、影响最恶劣、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硬骨头”进行重点攻坚。例如,在2024年度精河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时,通过对资金流向、监管漏洞进行关联分析,延伸审计了某局征地补偿支出,最终揭示了该局管理漏洞方面的问题。
㈡层层剥笋,剖析“深根源”。对确定的重点问题,要运用“业务—制度—体制机制”三层分析法进行立体化研究。例如对县民政局开展殡葬领域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研究剖析发现存在殡葬体制机制不健全、公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㈢研以致用,推动“长效治”。研究的价值在于应用,针对体制机制性根源,提出“治本”之策,推动建章立制。例如对殡葬领域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依据审计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提出审计建议,指出民政局应建立编制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完善殡葬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及发放规程以及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等一系列治本建议,实现了从发现具体问题到规范一个领域管理的跨越。
三、把“建议”当课题研究:精益求精,以精准施策提升审计价值
审计建议是审计成果的最终结晶。研究型审计要求将其作为一项策论研究来对待,确保每一条建议都言之有物、切中要害、可行管用。
㈠对症下药,确保“针对性”。提出的建议源于对问题根源的深刻洞察,直指病灶,有针对性。
㈡精雕细琢,确保“可行性”。通过细致的研究来保障建议得可行性,明确“谁来做”、“怎么做”、“做到什么标准”,避免提出“无法落地、无人负责”的建议。
㈢提升站位,确保“决策性”。以“服务决策”为导向,提升建议的政策高度,从具体问题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性、苗头性的规律,形成可供领导批示、推动系统治理的高质量建言。
开展研究型审计,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它要求审计人员既是专业的“监督员”,更是深入的研究员、睿智的建言者。通过将“立项、问题、建议”三大环节作为课题深度研究,能有效破解了“审计视野不宽、挖掘不深、建议不实”的困境,推动审计工作从“被动查病”向“主动防病”、“标本兼治”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审计坚实保障。
审核人:赵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