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部署,2026年全国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置换隐性债务、消化政府拖欠账款。截至3月9日,全国已发行专项债券9023亿元,占全年额度的20.5%。
2026年,自治区拟安排精河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重点用于消化政府拖欠账款。截至3月9日,我县已发行消化政府拖欠账款专项债券6400万元。目前,精河县审计局已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列入2026年我县财政审计重点内容,计划从项目储备与发行、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及收益与盘活5个方面开展审计。
二、专项债券存在的共性问题
㈠发行进度滞后,资金闲置问题较为突出。全国专项债券发行进度仅20.5%,部分地区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债券资金效益未能有效发挥。我县除消化政府拖欠账款类债券外,其他领域债券尚未发行,整体进度有待加快。
㈡项目储备不足,投向结构相对单一。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收益测算脱离实际,后续偿债存在隐患。同时,置换隐性债务、消化政府拖欠账款等政策虽已明确,但基层对操作流程、适用范围把握不准,导致该类用途落地缓慢。目前我县仅发行消化政府拖欠账款类债券,支持重大项目、置换隐性债务等领域的专项债券尚未到位,投向结构有待优化。
㈢协同监管缺位,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发改、财政、项目主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难以及时协调解决。审计监督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虚报进度、违规拨付等问题,但跨部门监管合力不足,难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三、专项债券的对策建议研究
㈠针对发行进度滞后问题,建议财政部优化额度分配和发行节奏。一是提前下达全年专项债券额度,允许地方根据项目成熟度分批发行,避免集中发行造成资金沉淀。二是简化发行审核流程,对前期手续完备的项目推行“备案制”发行,缩短发行周期。三是尽快出台消化政府拖欠账款等领域的细化操作指引,明确适用范围、申报流程和资金监管要求,为基层提供可操作依据。
㈡针对项目储备不足问题,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指导。一是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提前一年开展项目筛选和论证,确保“项目等钱”。二是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专项债券项目用地、环评等前置审批开设“绿色通道”,压缩前期工作时间。三是完善项目收益评价标准,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提高收益预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㈢针对协同监管缺位问题,建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协同发力强化绩效监管。一是搭建专项债券项目跨部门协调平台,实现项目申报、审批、发行、支出、绩效等信息实时共享,对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限期销号。二是健全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将支出进度、项目效益、偿债能力纳入核心指标,评价结果与后续额度分配挂钩。三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等问题,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四是赋予地方政府在同类项目间一定比例的额度调剂权,增强资金配置灵活性。
审核人:耿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