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河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第一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向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第一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向计划的通知》(新扶领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精河县收到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第一批)计划,按照资金规模和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了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第一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向项目计划,特此公示。
附件:精河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第一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表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精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09533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