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精河县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1747.34万元,详细内容如下:
1.脱贫攻坚工作经费4.65万元。2.脱贫攻坚工作奖励金5万。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经费4.6万元。4.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16.5万元。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7.26万元。6.南疆务工人员补助91.76万元。7.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97万元。8.“安心助养”补助资金53.2万元。9.贫困大学生补助1.4万元。10.博州精河灌区干支渠系升级改造项目资金1300万元。
特此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精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095330153
审核:阿尔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