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为认真贯彻执行“四个不摘”总体要求,保持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工作力量、服务举措等四个稳定,县乡村振兴局会同人社部门,对标“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目标要求,做到承压而上、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为首要任务,扩容量、提质量,建机制、促长远,努力实现脱贫人口就业有支撑、增收脱贫有保障。
一、强化业务培训,织密监测帮扶网。坚持服务精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以“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要求,针对理论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面向各乡镇(场)、村队乡村振兴干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为期3天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业务,培训班设置3类7个专题培训内容。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优化教学布局,及时将自治区、自治州、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部署转化为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县乡村三级专干共计100人,全面提升培训科学性。紧密结合当前“遍访”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做到先谋先行。对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将业务培训作为提升和凝聚县、乡、村三级乡村振兴人员力量、提高乡村振兴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聚焦“防漏”监测预警,确保易返贫致贫对象识别精准。聚焦“四个不摘”,做到“八个不变”,推进“八个衔接”要求,着力从下至上推动政策落实不变形、工作不走形。聚焦易返贫致贫人口帮扶,做实每月一研判、每季度一摸排,每年一动态工作节奏不变,提升制定“一户一策”帮扶工作质量,推动扶智与致富动能不降。
二、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统筹使用推进乡村振兴就业要求衔接,继续在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治理、公共设置维护等领域做好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立足脱贫户实际,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有返贫致贫风险”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就地就业。为进一步提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质效,我局按照“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的原则,在保持300个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利用财政衔接资金设立“精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新增公益性岗位100人,实现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目前,全县脱贫人口从事公益性岗位416人,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坚持“用管一体、权责统一”,建立健全乡镇公益岗位管理制度,逐步推动“人岗相适”要求落地,实现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要求不走形、不变样。当前,实现就地就近务工1008人,县内就业798人,就业趋势稳中向好。
三、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模式。持续抓好脱贫劳动力就业总体要求不变,根据脱贫人口就业需求,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方式。支持脱贫人口季节性务工。对接农村脱贫人口季节性务工需求,积极引导脱贫人口参与到浇水、拔草、间苗、采摘等季节性或短缺劳务等岗位务工,实现收入创收。组织引导企业优先留用就业,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公铁物流园企业等企业就业政策,立足纺织服装、民族特色手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当前,全县脱贫人口就业936人,监测对象人口就业72人。
审核人:巴黑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