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乡村振兴

管好用活经营性资产,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日期:2023-04-23

来源:精河县乡村振兴局

分享: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盘活经营性资产,充分发挥项目资产联农带农机制,精河县乡村振兴局紧盯经营性资产管理使用各环节,通过定思路、明举措、抓创新、保效益,全力保障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整体安全、高效运行,深入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一、坚持一个目标统揽,联动各方、形成合力

围绕“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分配合理、监督到位”目标,紧扣扶贫资产“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等关键,成立县扶贫资产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构建了党委政府统筹、牵头部门负责、乡镇具体落实的工作架构,领导和组织推动工作目标转化为工作成效。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资产清查、移交,全过程调度、全方位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县、乡、村三级和公益类、经营类、到户类三类,分别制定“三级三类”指导原则,负起监督责任,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各乡镇场“照线打桩”“按图施工”,有序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实行双线互动排查,摸清底数、分类管理

坚持以扶贫资金走向为主线、以资金性质为依据,采取“自上而下反馈,自下而上核查”双线排查模式,精准定位资金落点。由乡村振兴、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各行业部门全面梳理,将2013年以来资金规模、实施项目自上而下反馈镇村核实;乡村组织队伍全面起底,进村入户自下而上摸底登记、清查核准每一笔资金、每一个项目。通过横向梳理、上下比对,理清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划清公益类、经营类、到户类三本台账,形成资产管理清单,实现了资金、项目、资产的“三清三统一”。

三、建立完善一套机制,精细管理、持续收益

坚持把管好用活扶贫资产作为关键,出台了扶贫资产管理、扶贫项目后续管理、资金投入风险防控、资产运营管理、资产收益管理政策文件,形成了一套“资产清楚、界定合理、产权明晰、权责匹配、管护规范、运营良好、监管有效、收益稳定”的长效机制。一是创新经营模式。精河县2020年向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村投入96.18万元,建设130平方木的打馕加工厂,新建16个馕坑、安装阳光棚架600平方米。购买生产加工设备:切面机2个、和面机8个、冷藏柜2个,该项目出租后,已带动呼和哈夏村脱贫人口10人就业。规范收益分配。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建立保底收益、经营收益、劳动收益等分配模式,对资产租赁、土地流转的,签订协议、兑现资金,实现保底收益;建立收益分配机制,明确运营发展、利益分红比例,把群众嵌入产业链条,通过劳动增收,有效保障了扶贫资产收益持续惠农。

四、下一步计划

㈠ 加强项目前期论证,科学制定项目清单。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需求走”,结合精河县实际,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严格落实“三公示一公告”要求,按照项目“两上两下”程序,做好乡(镇)、村队申报项目帮助指导工作,论证完善实施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㈡ 规范管理,衔接资金资产管理有规可依。认真对照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精河县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摸清衔接资金资产底数、科学认定分类、依法依规确权,为加快衔接资金资产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坚持按照“属地管理、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养护”的问题,做到建管结合,明确产权归属和管理职责,全面落实衔接资金资产管护责任,经营性资产由经营主体负责运营管护,确保衔接资金经营性资产有效管理并发挥效益。

㈢ 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发挥农户主体作用。强化落实联农带农责任落地,对纳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资产管理的经营性项目资产,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产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责任,健全完善“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长效机制,鼓励经营主体以提供就业岗位、签订协议等形式提升群众参与度,激发内生动力,凝聚相互发展合力。

审核人:巴黑拉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