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公益帮扶上“保护锁”。按照“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的原则,在保持300个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利用财政衔接资金设立“精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新增公益性岗位100人,实现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目前,全县脱贫人口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416人,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
二是强化就业帮扶上“创收锁”。强化精准帮扶,发挥劳动力就业需求动态摸排作用。依托全国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系统,加强对就业人员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监测分析,特别是对有培训就业需求的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中劳动力,实行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强化精准服务,针对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精准推送培训信息、岗位信息和扶持政策,目前,已实现就地就近务工1008人,县内就业798人,就业趋势稳中向好。
三是创新灵活就业上“增收锁”。持续抓好脱贫劳动力就业总体要求不变,根据脱贫人口就业需求,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方式,实现推进就业“补针点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就业扶贫政策落地,稳定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脱贫人口季节性务工。对接农村脱贫人口季节性务工需求,积极引导脱贫人口参与到浇水、拔草、间苗、采摘等季节性或短缺劳务等岗位务工,实现收入创收。组织引导企业优先留用就业,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公铁物流园企业等企业就业政策,立足纺织服装、民族特色手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当前,全县脱贫人口就业936人,监测对象人口就业72人。
审核人:巴黑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