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乡村振兴

坚持“精、细、严、实”四步走,强化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日期:2023-09-16

来源:精河县乡村振兴局

分享:

今年以来,精河县乡村振兴局坚持把财政衔接项目资金管理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系统强化项目谋划、资金支付、资产管护全流程管理,积极采取“精、细、严、实”四步走,严把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关”,持续推动相关项目质量和资金效益实现“双提升”。

一、以“精”为先,把牢项目入库关

严格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和“两上两下”编报流程,组织县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召开项目评审会,不断提高项目科学性、可行性和合规性,2023年精准谋划入库项目5大类、27个、资金规模104106万元。坚持优中选优,综合考虑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经济效益、群众急需急盼,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紧扣年度到县的中央衔接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5%用于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关口,严把负面清单,精准编制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二、以“细”为要,聚焦产业发展

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资金使用的首要考量因素,突出防返贫监测、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聚焦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抓牢产业“两个关键”,保障财政衔接资金持续助力产业发展。2023年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126万元,安排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6个,涉及资金2120万元;安排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5个,涉及资金2916万元;安排实施就业类项目1个,精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60万元;安排实施其他类项目1个,2023年精河县“健康饮茶”“送茶入户”项目30万元,做到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比例均达到自治区要求。

三、以“严”为纲,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强化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动态调整,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化推进、制度化落实”的“三化”推进管理办法。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要求,坚持“统计调度、分析监测、约谈督办”和“事前管理、事中监控、事后评价”机制,指导行业部门规范使用资金、高效实施项目。建立衔接资金支出“日统计、周调度、月通报”的工作机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项目建设。截至9月底,安排实施项目14个,已完工项目9个,完工率64.29%;资金支付4413.61万元,支付率86.1%,支付进度达到自治区资金支付序时要求。

四、以“实”为本,严把项目绩效关

积极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严把“编制关”。在项目资金申报阶段,联合县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行业部门联合对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五个方面审核把关。严把“监控关”。采取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动态掌握衔接资金的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情况等,实现全流程细化管理、全方位强化监督。严把“公示关”。将资金分配情况、有关政策、项目库建设、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收益分配情况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场)、村公示栏及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了衔接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公开、透明。

(审核人:巴黑拉·玉山)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