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与要求,精河县共收到2023年中央、自治区(第一、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1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16万元。共安排实施项目14个,其中产业类项目6个,涉及资金2120万元,资金占比41.36%;乡村建设类项目6个,涉及资金2916万元,资金占比56.89%。
截至6月30日,已完工项目3个,已累计支付3104.3万元,支付进度60.56%,特此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精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095330153
审核人:多力肯·拜山巴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