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为全面推进我县各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产的规范管理,通过全县4个乡(镇)场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同步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产项目清查核资工作,核查全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产7265.285万元(其中:经营类资产2989.24万元;公益类资产4276.045万元)。现将已核准资产予以公示公告,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6日,如有异议,请与精河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人:张卓
举报电话:0909533015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2年度精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产确权情况统计表
精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6日
审核人:多力肯·拜山巴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