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与要求,精河县共收到2024年中央、自治区(第一、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93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50万元。共安排实施项目27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2个,涉及资金3337.2万元;乡村建设类项目10个,涉及资金4085.2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1个,涉及资金160万元;就业类项目3个,涉及资金137.6万元;其他类项目1个,涉及资金23万元。截至11月26日,27个项目均已完工,特此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精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09-5330153
审核人:多力肯·拜山巴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