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举措,更是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实践路径。近年来,精河县积极探索,将政府采购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强化监督管理、发挥政策功能优势上持续发力,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注入了新动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强劲动能。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㈠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采购公平公正。精河县强化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一方面,加强对采购流程的监管,从采购需求制定、招标公告发布等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确保整个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强化对采购人员、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管理,通过开展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规范供应商的市场行为,有效防止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㈡发挥政策功能优势,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精河县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通过持续加大预算单位落实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一定比例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确保中小企业有更多机会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严格执行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在评标过程中对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提高其中标概率。此外,采取多种方式降低交易成本,如推行项目采购电子化,逐步实现全部交易数据线上化,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降低企业的投标成本,提高资金支付效率,让中小企业能够更快地获得资金回流。
二、阶段性成果
2024年一季度,精河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807.14万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96.92%。这一数据充分表明,精河县在政府采购领域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中的份额逐步提高,市场活力得到了有效激发。
三、未来规划
2025年,精河县将继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在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府采购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深度融合,为精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