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继续受理失业补助金申请的函》(人社失业司便函〔2022〕14号)要求,继续受理失业补助金申请吗,失业补助金延长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到期后对4月1日之后各种渠道的失业补助金申请,要继续按照2021年12月29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3个月的函>的通知》规定审核,符合2021年申领条件的应及时发放失业补助金。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切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按照城市低保标准每月448元,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截至目前,符合申领条件48人,发放金额645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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