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职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文件要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年内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现将2024年1月我县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附件:2024年1月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名单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业(工种)名称 |
职业技能等级 |
补贴金额 |
新疆新交建精河县精阿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丁丽梅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中级工(四级) |
1500 |
审核:木黑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