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社会保障(救助)

精河县2025年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日期:2025-10-21

来源:精河县民政局

分享:

2025年,精河县民政部门围绕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目标,在筑牢“保基本”底线的同时,积极发挥“促发展”作用,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政策落地见实效,民生保障有力度

2025年,精河县严格落实救助政策,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12月,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3531.44万元,惠及各类困难群体。其中,城乡低保覆盖2545户4177人,发放资金2635.1万元;特困供养185人,发放供养金229.72万元;孤儿5人,发放生活补贴7.275万元;“安心助养”对象88人,发放资金48.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1505人,发放补贴295.68万元;高龄津贴惠及2431人,发放津贴231.6万元;实施临时救助75人次,发放资金32.4万元;为2645户家庭发放冬季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救助264.5万元。

同时,动态调整低保对象,累计新增低保家庭204户346人,清退不符合条件家庭457户596人,确保救助资源精准投放。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群体保障标准,提高到712元、618元、890元、1300元;80岁以上高龄老人高龄津贴分别提高至75元/月、150元/月、280元/月。

二、精准施策强效能,兜底保障更精细

㈠织密监测网络,主动发现困难群众

完善《精河县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范围,实行分层管理与动态监测,全年将204户346人符合条件的监测户纳入保障范围;拓展认定情形,把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29名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实现“应纳尽纳”。

㈡智慧赋能管理,提升救助精准度

出台《精河县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打通部门“数据壁垒”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与11个部门共享23类数据,累计获取跨部门信息15万条,推送疑点数据1300条;依托自治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查437户困难家庭数据,出具核对报告400余份;高效处置自治区社会救助系统推送的2587人次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同时,推广“救助通”数字化平台,实现社会救助“掌上办”、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提升便民服务效率。

㈢强化监督整治,规范救助流程

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腐及救助不到位整治工作,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9次(民政系统4次、局党组5次),明确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等重点任务;通过大数据比对累计比对15万余条信息、线下走访5000余户、电话核查6000户等方式,推送并核实疑点数据1300条;自查自纠“以单人替代整户纳保”“系统录入不及时”等11条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推动救助工作规范运行。

㈣深化试点促融合,“两项政策”衔接见成效

积极推进防止返贫帮扶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高效衔接,通过机制构建、标准统一、政策整合等,实现帮扶服务精准化、系统化。一是印发《精河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及流程;成立由10个部门组成的县级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班会议部署推进工作,统筹协调跨部门资源,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落地。二是统一认定标准,明确覆盖范围。清晰界定过渡期内低收入人口包含的6类群体,消除群体认定模糊地带;科学规划“防返贫监测对象”过渡期后的整合路径,为两类群体帮扶政策平稳过渡、无缝衔接提供依据,避免出现帮扶断档或重复覆盖问题。三是整合帮扶政策,完善闭环管理。通过制定完善乡镇“低保评审委员会”需求研判机制,结合困难群众家庭状况、实际需求,推行“缺什么补什么”的分层分类救助模式,提升帮扶针对性;制定《“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联助清单》,明确各部门帮扶职责与协作流程,初步形成需求转介、跟踪督办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诉求及时响应、帮扶措施精准落地。

三、创新模式扩维度,多元保障提质效

2025年,我们积极争取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资金70万元,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家计调查、社会救助宣传、业务培训、监督抽查、绩效评估及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排查对象累计完成5136户辖区户籍人口排查,重点覆盖脱贫户、两年内申请低保未纳入家庭、动态调整退出低保家庭等潜在困难群体;对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及临时性救助对象开展调查,累计完成3365户;完成2173户困难群众动态管理工作,含县级入户核查、低保、特困申请核查、临时救助核查,以及94人“安心助养”鉴定评估;组织开展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业务培训10余场次,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4次,确保政策有效传播至群众;

同时,积极争取“福康工程”支持,为62名符合条件的困难残障人员,根据个人实际需求发放假肢、轮椅、拐杖、坐便器、淋浴椅等各类辅助器具共计105件,有效提升残障人士生活自理能力和出行便利度。

四、宣传培训双发力,服务能力再提升

㈠多渠道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

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政策;线下开展“救助政策赶大集”“古尔邦节助困”等活动,结合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全年累计开展宣讲74场次,发放资料5000余份,入户发放1841份,为191人答疑解惑,受益群众达1.3万人次。

㈡强业务培训,赋能基层经办队伍

联合相关力量开展社会救助示范性培训25场次(覆盖乡村两级民政干部780人次),围绕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解读与申请审核流程实操开展培训,有效提升基层经办能力与服务水平。

2025年,精河县社会救助工作在精准化、多元化、智能化上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需持续优化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服务供给模式。下一步,将继续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夯实救助基础、创新服务手段,让社会救助安全网更密、更牢、更暖。

五、相关建议

㈠强化基层民政工作激励保障。当前,村(社区)民政工作缺乏有效激励手段,工作量大、面广、责任重,却无相应岗位补贴,与残联、计生、妇联等工作形成反差,导致基层缺乏积极性和约束力。同时,乡镇层面也面临入户走访交通不便等现实困难,缺乏必要的工作补贴支撑。建议上级部门研究建立稳定的村(社区)民政工作岗位补贴制度,将其工作实绩与待遇挂钩;并设立乡镇工作人员专项工作补贴机制,对入户走访产生的交通、通讯等成本予以适当补偿,为基层干部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提升工作积极性与政策可及性。

㈡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建议从上级层面出台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指导性文件,明确乡镇民政办人员配备标准和稳定性要求,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㈢加大服务社会救助项目支持力度。建议加大对“物质+服务”救助模式的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推动救助方式创新。

六、下一步计划

㈠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全面总结“两项政策”并轨试点经验,推动防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政策深度融合。完善动态监测和需求转介机制,实现困难群众识别、干预、帮扶闭环管理。

㈡持续推进智慧救助平台应用加强对自治区“救助通”等现有平台的宣传推广和操作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熟练度和群众知晓率、使用率。积极收集并向上级反馈平台使用中的问题与优化建议,促进系统功能完善与流程优化。

㈢开展基层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民政干部全员轮训计划,重点加强政策解读、数据应用、服务技巧等内容培训。推广“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提升基层服务效能。

㈣组织实施暖心救助专项行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进社区、村队、驿站”等系列宣传活动,提升政策知晓率。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上门走访、代办服务、节日慰问等关爱行动,增强救助服务的温度和实效。

审核人:迪尼格尔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