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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精河县2024年春季中小学转学工作公告

日期:2024-02-24

来源:精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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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县2024年春季转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关注“精河教育”微信公众号,详细阅读《精河县2024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转学生入学工作通知》,符合政策有转入精河县就读需求的幼儿及中小学生,请扫描钉钉二维码报名,如实完成信息填报,由教育局按程序统一办理转入手续。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得私自接收转学生。

二、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

2月25日10:00开通—3月2日20:00关网。

三、报名要求

㈠ 转学范围

义务段:小学1-5年级、初中7-8年级在籍(学籍)来精务工、随迁子女及精河县各乡镇场在县城购房人员子女。

学前阶段:小班2019年9月1日至 2020年8月31日之间(含8月31日);中班年龄为年满4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大班年龄为年满5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㈡ 转学原则

1、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休学期间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

2、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学生,县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学校学位情况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有学上。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安排学位。

3、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之间学生不得互转。精河县各乡镇场学校(园)学生因举家搬迁、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凭户籍证明、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可以转入县直学校就读。

4、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援疆干部、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随迁转学,简化程序,进行妥善安置。

㈢ 转学流程

“学生报名成功→县教育局审核、研究通过→安排就读学校→学校再次审核学生报名材料→学校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校报到”,审核未通过的学生请在原学校就读。

四、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如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上传出生证明)。

2、精河县以外户籍来精就读学生需提供监护人购房合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租房合同。

3、精河县各乡镇场转入县直就读学生需提供监护人在县城内购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材料。

4、提供所居住社区的居住证明,写清社区办理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证明内容上务必写清监护人及学生信息)。

5、学生原就读学校盖章学籍卡。

注:按照购房生优先和网络报名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学位安排。

五、工作要求

㈠ 各中小学、幼儿园接收符合条件的转学生时,务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核查是否是问题学籍,避免借“转学”而出现留级或产生问题学籍的现象。

㈡ 坚决杜绝借“转学”进行择校现象,凡此类行为县级学籍系统不予审核。

㈢ 严格规范休学、转学办理程序,坚决杜绝违规办理。在籍学生的转学手续应在本学期两周内办理转入、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㈣ 学生转学时,学籍档案应转至转入学校,并在 1个月内办结,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六、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咨询电话:精河县教育局教育办0909—5321295

七、执纪监督

转学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如若发现存在“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等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0909—5336031。

八、报名二维码

精河县2024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转入学生报名操作流程:

第一步:请家长下载钉钉软件,扫码进群;

第二步:请填报“精河县2024年春季转学生信息收集”表单并提交。

审核人:张秀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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