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稳妥有序地做好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结合精河县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㈠小班新生报名时间:8月19日-8月23日
㈡转学报名时间生:8月19日-8月23日
二、招生对象
㈠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含8月31日)。
㈡转学报名对象为外省、外地州、外县市在籍(学籍)来精务工、随迁子女及精河县各乡(镇、场)在县城购房人员子女等。中班转插生年龄为年满4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大班转插生年龄为年满5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
三、招生方式
㈠小班新生:各园采取现场报名,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发布本园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资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要将入园相关资料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提高报名效率。
㈡转学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转入精河县就读需求的幼儿,关注“精河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精河县2024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转插生工作通知》。8月19日—8月23日扫描钉钉二维码,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报名上传相关资料。报名成功后,由县教育局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按照有位就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园。
四、学区划分
县直幼儿园学区划分
精河县第一幼儿园:乌伊路以北、民航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友谊路以东;乌伊路以南、市场街以东、友谊路以西、和平路以北;茫丁乡小庄子村、茫丁乡北地村。
精河县第二幼儿园:团结路以西、和平路以南、文化路以东;高速公路以北、精河河以东、文化路以西、锦福路以南;茫丁乡皇南村。
精河县第三幼儿园:团结路以东、乌伊路以南、友谊路以东、和平路以北、高速公路以北、民航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
精河县第四幼儿园:乌伊路以北、北至夹巴沟、隆鑫农牧业开发区、精河河以西、601省道以东;乌伊路以南、精河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新一路以东。
精河县幸福幼儿园:锦福路以北、文化路以西、绿园路以东、乌伊路以南、和平路以北、市场街以西。
精河县育才幼儿园:精河河以东、乌伊路以北、友谊路以西;茫丁乡肖乃村、达流村(哈热图热村)、城关村、新庄村。
茫丁乡河西村幼儿园:乌伊路以南、新一路以西、高速公路上以北、西至开源大道(紫金商贸城)、南至工业园区。
五、报名材料
㈠户籍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户籍。①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和房产信息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须出具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㈡购房生: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入住。①户口簿(申请人与子女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②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须出具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若住房产权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需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㈢随迁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学生户口簿原件;②入学学生页和户主页复印件或提交监护人关系证明(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③父母在县城的租房合同原件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④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㈣优待生:优待条件为: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疆干部子女。
提供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相关优待文件规定的证书、证件、证明等。
㈤其他材料
1、幼儿需到辖区内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进行入园前体检,报名时上交体检单。
2、母子保健服务手册(原件)。
3、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基本信息页和所有接种记录)。
4、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5、幼儿监护人房产证复印件,只取得购房合同或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原件的,需到精河县房产中心查询,并出具房产属于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监护人签订的租房合同等。
6、所在社区居住证明,包含幼儿基本信息、监护人与孩子居住地址、居住时间等信息。
六、特别说明
㈠各幼儿园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户籍生”“购房生”“优待生”“随迁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具体时间以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
㈡学位录满后,幼儿园继续登记学区内幼儿信息,由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园原则和幼儿园学位情况,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确保有园上。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安排学位。
㈢如果户口簿的户主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或监护关系变更等能够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原件。
㈣报名时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如出现虚假或者不实资料,将取消原报名资格。
七、执纪监督
精河县幼儿园小班及转插生转园工作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如若发现存在“以权择园、以钱择园”等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0909—5336031。
联系人:马合沙提·达吾列提、卢明新
联系电话:0909—5321295
附件:精河县学前教育阶段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10:00—14:00,16:00—20:00。
审核人:张秀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