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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精河县2025年春季中小学转学工作公告

日期:2025-02-08

来源:精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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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5年春季转学(跟随父母来精务工、随迁等符合转学政策,需要转入精河县各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关注“精河教育”公众号详细阅读招生公告,有转入精河县就读需求的学生,扫描文末二维码进入钉钉群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月8日10:00——2月13日20:00

三、报名要求

(一)转学范围

义务教育段:小学1-5年级、初中7-8年级在籍(学籍)来精务工、随迁子女及精河县各乡镇场在县城购房人员子女。

学前教育段: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含8月31日);中班年龄为年满4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大班年龄为年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转学原则

1.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2.因家庭住址变化、父母工作调动等因素来精需要转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3.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之间学生不得互转。精河县各乡镇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因举家搬迁、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凭户籍证明、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可以转入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4.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援疆干部、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随迁转学,简化程序,进行妥善安置。

(三)学位安排

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精河县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学校学位情况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有学上。不服从调剂的,请在原校就读。

(四)符合转学条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如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上传出生证明)。

2.精河县以外户籍来精河就读学生需提供监护人购房合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租房合同。

3.精河县乡镇场户籍(大河沿子镇、托里镇、八家户农场、托托镇、阿合其农场)转入县城区就读需提供监护人购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材料。

4.社区居住证明(证明内容上务必写清监护人及学生信息)。

5.学生原学校盖章学籍卡。

注:按照购房优先和网络报名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学位安排。

(五)监护人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如出现资料造假、不实等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

注:转学学生课本教材请到原学校领取。

四、咨询电话

0909-5321295

五、转学流程

“学生报名成功→县教育局审核、研究通过→安排就读学校→学校再次审核学生报名材料→学校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校报到”,审核未通过的学生请在原学校就读。

六、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接收符合条件的转插生时,务必借助学籍系统再次核查是否是问题学籍及所在年级,避免借“转学”而出现留级或产生问题学籍的现象。

2.转学生报名统一按照程序办理转入手续,各中小学不得私自接收转插生。坚决杜绝学生借“转学”进行择校现象,凡此类行为县级学籍系统不予审核。

3.严格规范办理休学、转学办理程序,坚决杜绝违规办理。在籍学生的转学手续应在本学期两周内办理转入、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4.学生转学时,学籍档案应转至转入学校,并在1个月内办结,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5.凡接收的转插生请各校做好身体状况摸查,确保健康入学。

七、报名二维码

精河县2025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转入学生报名操作流程:

第一步:①请家长下载钉钉软件,扫码进群;

②或者搜索钉钉群号:74250030549

第二步:请填报“2025年精河县春季转学生报名登记表”表单并提交。

八、监督投诉电话

如发现“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可拨打0909-5336031。

审核人: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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