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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深读丨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就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答记者问

日期:2023-06-07 12:30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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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在自治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李行

近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6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田丰就一年来自治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聚焦“乌—昌—石”区域进行大气污染治理

问:今年初,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聚焦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紧迫、最强烈的民生问题,将“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并向社会公布。请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采取的具体举措有哪些?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为牵头部门,本着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态度,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协调推进改善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治理。

一是高规格、高标准成立“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协调小组,成立由国家、地方和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成的“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高位推动“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调研工作,分别对“乌—昌—石”区域散煤治理、工业园区“公转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部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监测等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区域大气污染整治一手资料。三是帮扶指导区域内有关重点行业企业制定污染治理减排“一企一策”方案。四是强化监测执法监督帮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成立5个监督帮扶组,对重点区域41家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排污许可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暗访,并对15家企业开展了手工监测。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加快建成“乌—昌—石”区域精准管控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完善涉气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和污染源智能视频监控,为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技术支撑、数据支撑和业务支撑;开展区域内150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污染治理方案专家论证,确保方案可实施、可量化、可考核,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乌—昌—石”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回收利用技术研究,推进企业污染深度治理。

全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问:请谈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及对塔城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具体情况?

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全面推进,确保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截至2023年3月底,自治区4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3项,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他任务均在积极加快推进;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的1755件信访件已办结1649件,阶段办结64件,办结率达到97.6%,剩余42件正在有序推进。

2023年3月31日,自治区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塔城地区和巴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4月20日顺利完成督察工作。结合今年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要求,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查找查实了塔城地区、巴州存在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粗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积极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

问:我区在以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推进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在环评服务等方面有什么工作举措?

答:我区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面对新时代提出的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健全“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机制。通过对2023年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动态更新,指导各地(州、市)根据“十四五”各专项规划,生态、农业、城镇类空间划定的红线成果和经济发展要求,从源头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做好环评审批服务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对重大项目实行最大限度容缺受理。在受理环评文件时,可不将最后一次公众参与完成作为必要条件,同步开展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后续督促落实公众合理环保诉求。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项目,保供煤矿以及仅涉及产生水污染物但不向水体排放的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无需出具污染物总量审核文件,可在环评审批平台直接通过。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帮助地方政府把关诊脉,为项目落地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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