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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细则

精河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

日期:2025-03-06

来源:精河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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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第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根据《精河县水利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

一、抽查目的

为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全县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抽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三、抽查范围

主要围绕全县28条河开展抽查,各水库、水厂、水电站、取水口、机电井。

四、抽查事项

1、抽查严格按照《县水利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中的执法事项进行检查。

2、河道内非法采砂。

3、河道内非法建筑。

4、河道保护范围内非法建筑。

5、清四乱。

6、河道排污。

7、水厂、水库安全工作方面。

8、违法取水。

9、擅自违法凿井。

10、破坏水利计量设施。

11、水土流失。

五、计划实施

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监督检查从2025年1月份开始至12月底止。具体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县水利局从监管企业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六、结果处理及公示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需要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的,由检查人员当场出具,并告知有关责任单位,如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特别严重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或约谈主要负责人后仍然拒不整改的,将予以曝光和行政处罚。

随机抽查的结果要在行政执法结果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精河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审核人:张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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