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应急管理厅联合下发的新粮物〔2023〕86号《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前置救灾物资储备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9月1日,州发改委和应急管理局组成清查组来精河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清查区级前置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精河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长军,精河县防灾减灾中心主任关伟陪同。
精河县发改委和应急管理局为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合力,在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今年争取了自治区级前置救灾物资,棉帐篷、棉被、棉褥、折叠床等6650件,为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物资严格按照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管理,确保物资储得好,在紧急情况时调得快、用得上。
清查组从区级前置救灾物资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等三个方面深入开展清查工作,并查看相关台账建立情况。清查组对区级前置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在今后更好的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审核人:常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