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调联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纳入党组会议议题专题研究部署,对“一规划两纲要”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要求,责任落实到各科室,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教,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课2场次,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4次。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及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余份,制作展板5面。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与自治区“逢九法治讲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强国”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项目审批严格按照负面清单执行审批,未出现隐性审批。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要求推行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和联合审图,加强了部门间联动,多个事项实行联审联批,“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只需提供承诺书即可,提高部门办事效率,实现便民利企,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满意度以及获得感。加强主体责任,已制定完善《精河县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共15大块,114条,方案已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待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
加快推进精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探索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精河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通过定期下发工作提醒、通报工作进度、平台操作流程培训、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等方式,积极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各类培训工作推进会1次,参与人次20余人次。各部门根据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定期将信用信息归集上传至“博州信用信息处理平台”。截至目前,已归集并上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5类强制信息10037条,数据完整率100%,入库率83.99%,准确率83.99%。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平安诚信经营户创建活动”“推选诚信守诺模范活动”“诚信农资店创建活动”“3.15征信宣传活动”“传承雷锋精神引领文明风尚金融志愿服务活动”“征信修复专项治理百日行动”“信用村队挂牌”等活动,引导全民诚信做人、守信做事,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选树工作。
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2022年至今共有10名执法人员完成了在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的换证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业务培训2场次。结合业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及法律法规学习4场次。保障法治工作经费购置执法记录仪2台,并严格管理设备使用,做好专人登记。
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每年从全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库里选聘法律顾问1名,签订聘请合同,明确法律顾问服务职责及事项,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障。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清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400余条。切实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严格在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开展定价活动,严格履行政府定价法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我委2023年未发生行政执法案件。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队伍建设。结合价格管理、能源、项目、粮食等科室业务职能,加强服务对象普法工作。2023年结合业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场次。
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和机制。根据自治区、自治州粮食应急预案,修订《精河县粮食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为做好粮食应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开展粮食安全桌面推演2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法治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也存在问题: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持续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持续做好“一规划两纲要”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依法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审核人:叶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