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8月26日,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原文领学、案例剖析、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走深走实筑牢思想根基。
学习活动中,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广煜围绕《条例》中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资源节约等关键条款展开详细解读,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对超标准接待、违规使用公车、浪费公共资源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他强调,单位全体干部要严格对照《条例》要求,从规范预算编制、严控“三公”经费、优化办公资源配置等具体环节入手,将节约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同时,委机关将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经费使用自查和效能评估,确保制度执行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干部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议活动、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有了更系统的掌握,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在工作中践行节约要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明晰了日常工作里需严守的纪律红线与行动准则。
下一步,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遵循,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为精河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审核人:常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