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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11 17:46
来源:精河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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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及检查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事项类别
1
2023年医疗机构检查
医疗服务行为、药品检查
15%,县本级
县卫健委
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前
一般检查事项
2
2023年医疗机构、药品专项检查
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企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
2023年9月30日前
审核人: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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