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张予东、张卫芳、范如克·尼亚孜、徐玲、刘远、赛吾列·塔吉汗、铁荣慧7人行政执法证不慎丢失,无法收回,现声明作废。详细情况如下:
1.姓名:张予东,执法证号:31060322001
2.姓名:张卫芳,执法证号:31060322002
3.姓名:范如克·尼亚孜,执法证号:31060322004
4.姓名:徐玲,执法证号:31060322006
5.姓名:刘远,执法证号:31060322003
6.姓名:赛吾列·塔吉汗,执法证号:31060322017
7.姓名:铁荣慧,执法证号:31060322016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该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909-5335160。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审核人:吴轩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