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精河县2023年春、秋季用于造林的林草种苗质量合格、标签使用规范,按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一公开”全州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要求,现将种苗质量抽检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随机抽查有关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检单位情况
我中心对精河县国有苗圃、合作社、个体育苗户进行抽检,分别为:精河县试验苗圃,精河县振杞种植专业合作社、八家户农场农三队李成军、张希武、托里镇大庄子村田宏伟。
二、抽检苗木概况
此次随机抽检苗木涉及,一年生杨树(裸根苗),两年生杨树(裸根苗),两年生沙枣(裸根苗),两年生沙棘(裸根苗)。
三、抽查方式
1.林木种苗由抽查人员现场检测苗木质量指标及造林作业设计中良种使用、种苗质量要求情况,并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2.检测结果出来后,承检单位向被检单位反馈抽查结果、抽查结论及建议。
四、检测项目
裸根苗:苗龄、地径、苗高、根系长、侧根数、根幅、综合控制条件。
五、抽检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2.林木种苗分级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新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65/T2201-2014)。没有分级标准的,以苗木购销合同约定为准。
六、抽查结果
本次核查累计抽检苗木5批,合格率达到95%-100%;苗木质量各项指标合格率均达标,苗批合格率100%;在抽检苗木中,无不合格苗株出现。
在本次抽查中,抽检的5家合作社和个体育苗户均持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生产率达到100%。
七、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5日,如对此结果有异议,可向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09-5332280。
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5日
审核人: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