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是自然资源系统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持证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统计分析和专题研究,为做好此项工作,近年来,精河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职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河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督促全县各采矿权人填报2023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数据,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审核检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
二是强化督促指导。为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加快工作推进。安排专人负责,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等渠道进行沟通指导和填报指标的解读,对采矿权人填报系统操作进行规范要求,采矿权人在充分理解各项填报指标的基础上完成在线数据填报。
三是印证审核。在系统自动审核的基础上,强化人工审核,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加强审核。并在认真审核填报依据的同时,对矿山企业通过“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季报等其他渠道报送的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相互印证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可靠、数据统一有效。
四是强化台账管理。采矿权人进行系统填报后,要求企业及时提供填报依据(数据来源)台账,并及时对台账进行审核、管理、归档。
五是审核上报。组织专人对各矿山企业在“直报系统”填报的数据进行逐项严格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矿山企业进行整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审核人:王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