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精河县自然资源局着力整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硬措施,紧紧围绕遏制耕地“非农化”,管控耕地“非粮化”,多措并举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2024年,依托动态巡查、历史卫星影像比对等多种手段,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发现部分村民及建设单位在未经申请,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建设蒙古包、彩钢板房及房屋,此类行为对耕地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发现违法行为后,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联合当地人民政府,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的严重性向当事人进行了讲解,要求违法当事人拆除建筑物并及时恢复耕种。


经过多方努力,截止2024年4月17日,共完成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拆除复耕7宗地23.31亩,其中耕地17.09亩,永久基本农田5.33亩。
通过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使我县耕地得到了有效保护,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夯实了粮食安全根基,同时也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增强了全社会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意识。
审核人:奥特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