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精河县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有关部署,根据精河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排查整治重点
紧扣“四个聚焦”要求,围绕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方面,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紧盯干部作风转变,整治权力“一把手”、决策“一言堂”,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占用土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耕地占补平衡线索专项整治、耕地“非农化”、矿产资源管理、土地要素支撑保障、规划编制与管理、测绘单位管理、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矿山企业越界开采、“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脱离实际强推政策等“一刀切”、土地矿产涉黑涉恶等15个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箱等方式向精河县自然资源局举报。
举报电话:0909—5322420(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
举报邮箱:181126259@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精河县和平西路12号政策法规研究中心办公室(精河县自然资源局、民政局综合办公楼)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将认真核查,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对举报人进行反馈。
审核人:陈怡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