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到位,精河县连日来加大力度,采取四项措施,“有硬度、有温度”地催缴土地出让金。截至2024年7月10日,精河县已收回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084.05万元、追缴欠缴土地出让金239.81万元、依法起诉2家企业。
㈠依法行政,加大催缴清欠力度。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监管,加大追缴力度。通过下达催缴通知书、上门追缴等方式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催缴,迟延缴纳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征收滞纳金。目前,已追缴欠缴土地出让金239.81万元。
㈡加强源头管控和依法履约。严格审查土地出让竞买人资格,加强对企业诚信度资质审核,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明确规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价活动。土地出让合同一经签订,出让金催缴程序即启动,由精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在约定的缴纳期限临近时主动与用地单位联系缴款事宜。
㈢建立清单,加强土地出让金跟踪管理。由精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对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宗建立台账,列出土地出让金欠缴名单,查清每宗土地欠缴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的数额、时间、原因等,及时打电话或主动上门对接欠缴单位负责人,限期缴清欠款。同时,密切配合,随时掌握缴纳情况。2024年上半年,精河县共成交出让土地11宗,面积79.51公顷,收缴土地出让金8840.35万元,均按期交清成交价款。
㈣一地一策,多方式多角度解决问题。针对不同的地块,不同的问题,实行一地一策,不搞“一刀切”,既坚持法律的严肃性,又考虑政策的灵活性。如针对未净地导致未按期交款,督促征地部门尽快实现净地出让;针对已无实际交款能力的企业或者已无建设意向的企业,向政府申请取消资格,解除出让合同等;针对限期未缴纳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通过法律手段依法依规追缴。目前,已收回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084.05万元;已依法起诉2家欠缴企业。
审核人:王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