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事关企业和群众重大财产权益,涉及千家万户、影响各行各业,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精河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的统一部署,以“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为工作重点,创新服务举措,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精河县不动产登记情况
精河县共有住宅楼924栋2.68万套,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595栋楼1.69万套,其中:县城住宅楼687栋2.08万套,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589栋楼1.69万套。
二、多举措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1、抵押登记向银行网点延伸全覆盖。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全面向银行窗口延伸,在银行各网点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窗口,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在银行网点直接申请办理,资料提交及登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实现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目前对全县3家银行设置了不动产抵押登记窗口,实现了抵押登记全县银行全覆盖。上半年办理金融联办抵押业务112笔,抵押金额3073万元。
2、进一步优化电子证照系统功能,确保我县新增不动产登记实体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制发持续稳定。推动电子证照共享集成应用。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抵押贷款等业务中的互认共享。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实现登簿证书和证明同步生成现电子证照,2024年生成电子证照4331件,电子证照生成率100%,存量不动产权电子证书逐步生成中,目前已完成95%。
3、建立“法院+不动产登记”模式。强化与法院互通互联,推行“不动产登记+法院”服务模式,实现司法查控业务“一体化网上办”,由法院直接对被执行人县域内的不动产的登记信息查询事项进行网上智能办理,提高司法查控效率,保障企业及群众财产权益。
4、“交房即交证”是指新建商品房项目组织交房时,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住建等部门联动,实现购房人收房的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住权和产权“零时差”,有利于及时解决贷款、入学等问题,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精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介入、靠前服务,积极对接全县新建在建项目。精河镇幸福里城市花园小区实现“交房即交证”,为业主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提升登记服务质效,推进‘交房即交证’常态化开展。
审核人:萨·米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