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划定耕地保护红线79053.1989公顷(118.57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54711.3981公顷(82.0671万亩),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行为时有发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国家粮食安全。精河县“三北”防护林建设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是耕地资源偶尔遭到破坏,二是用地空间缺乏保障。
一、耕地资源偶尔遭到破坏。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五不准”中“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一是历年来退耕还林面积7.2717万亩,其中涉及耕地保护红线面积3.9656万亩,造成了耕地资源浪费,严重影响粮食安全。二是春秋季造林绿化时期,偶有违规种树导致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被破坏行为。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于退耕还林地块中耕地撂荒现象、违规绿化造林行为,实行县乡村三级土地动态巡查,以村组为单位设立一名未纳入财政供养,具有良好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的网格员承担巡查工作,按月给予补助,对于表现突出的村级网格员,年底给予一次性奖励。实行群众举报有奖制度,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建议奖励和补助由国家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二、用地空间缺乏保障。本着节约用地原则,新营造的防护林应尽量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充分利用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但经土地确权、“三调”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现有空间明显不足,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耕地用途管制前提下,通过“耕地进出平衡”来调整土地利用类型、优化用地布局已难以实现。建议:国家层面加大防护林项目建设资金补助,提出因地制宜的实施方案,要求审慎新建防护林,可针对现有防护林枯死、缺株断带现象,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征得当地林草部门和相关农户同意后,通过更新和补植防护林,改善农作物生长环境。
审核人:陈怡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