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耕地保护“占一补一”国策,确保我县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保障各类占用耕地用地需求,同时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打下坚实基础,经对我县现有补充耕地储备库指标进行分析,截至目前共剩余补充耕地指标1.0458万亩。今年以来土地开发预计产生新增耕地1万余亩,为及时将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我局正在有序开展精河县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指标工作。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核实地块。经实地调查,精河县州级、县级已批复土地开发项目中符合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面积1万亩。
二是系统填报。目前,已完成新增耕地立项阶段9类信息填报备案,包括无人机航飞、制作0.2米新增耕地范围影像图、新增耕地逐地块实地定位举证、制作符合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质检要求的相关矢量数据库,已上报自治区审核。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自治区级两个土地开发项目预计产生8000亩新增耕地,取得批复及竣工验收报告后,开展新增耕地日常变更以及县级初审、州级审核、自治区复核三级入库。
三、预计未来产生的效益
开展精河县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工作,一方面,将有效增加我县的耕地面积高达1万余亩,提升耕地质量,对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后续的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耕地指标保障。另一方面,精河县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后,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可用于省内交易及跨省交易,省内交易为4.25万元/亩,跨省交易为10万元/亩。
审核人:陈怡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