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精河县自然资源局立足主责主业,以强化矿产执法为核心抓手,通过“学宣治改”多维发力,努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学习,筑牢政策根基。将新矿法纳入局党组和业务科室晨会常态化学习,要求相关人员深入研读,准确掌握法律精神与核心条款。提升专业能力,选派骨干参加自然资源厅举办的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班,提升政策理解和运用水平。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节点,组织人员深入27家矿山企业、6个乡镇场开展“靶向宣传”。通过企业座谈会、现场宣讲会、发放图文手册等形式,解读新矿法中生态修复、资源压覆等重点内容,累计覆盖从业人员及基层群众1000余人次,推动形成“企业主动守法、群众自觉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交流互鉴,凝聚智慧共识。打造交流平台,促进经验交流和思想碰撞。举办自然资源业务大讲堂,提升全系统干部履职能力。局业务科室骨干结合工作实际,运用通俗语言和鲜活案例,深入解读了新矿法中矿区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压覆管理等制度亮点,通过大讲堂等平台的经验分享与互动研讨,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新矿法的理解更加深入,有效提升了整体业务素养和专业能力。
三是制度革新促规范,绘就管理“新蓝图”。对照新矿法要求,加快推动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优化升级。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科学划定矿业用地范围;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体系,确保矿业权设置科学合理;完善矿产执法巡查制度,明确日常巡查、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的频次与范围,建立执法巡查台账,实现巡查工作留痕管理。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卫星遥感监测等“空天地”一体化监管手段,对县域矿区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问题发现、分类处置、整改销号”管理机制,针对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加大惩戒措施,以实际行动为新矿法正式施行保驾护航,为县域矿产资源绿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审核人:其仁巴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