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是耕地保护的“警示灯”,精河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是资源管理的“安全阀”。破解传统执法中流程繁琐、时限冗长、服务滞后等问题,可通过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服务升级三维发力,构建执法监管新格局,推动精河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工作,用务实举措回应群众期盼。现将其具体做法编发,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参考。
一、优化流程:减时限、强可视、让执法更高效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聚焦执法流程中的堵点,通过简化环节,压缩时限,推动执法效率大幅提升。对能当场整改的,指导当事人现场恢复原状并完成备案。
针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恢复类案件,我局明确当事人恢复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由社区网格员负责现场复核,通过执法系统上传整改前后对比影像,形成“整改-核查-归档”全程可视的闭环管理,使此类案件整体办理时限从法定20余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提升效率:抓源头、靠科技、让监管更精准
健全“源头防控”预警机制,激活各乡镇场土管所工作人员“前哨”作用,实行重点区域动态巡查制度,在项目审批环节提前介入,对潜在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拦截,实现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防控”的转型。
针对传统巡查覆盖不全、证据固定难、流程流转慢等痛点,以科技手段重构执法监管模式。依托“网上管、地上查”智能化模式,将执法关口前移。接入自然资源监管平台,自动识别标志损毁、移位等异常情况,实时推送至执法人员与网格员,实现“全域覆盖、动态监测、精准识别”。
三、服务升级:畅渠道、普好法、让参与更广泛
为激发群众参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我局打造“线上举报+线下反馈”便捷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微信小程序等举报方式,并建立“专人核查、限时反馈”的闭环机制。对群众举报的线索,确保24小时内初步回应、3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对查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形成“全民监督、共同守护”的良好局面。
结合“世界土地日”等重要节点,我局通过村公告栏张贴海报、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解读、现场实训讲解等多种载体,向群众普及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与保护区标志保护要求;同时选取已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以案释法”,用身边案例警示群众,让耕地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关心保护、人人参与守护”的浓厚氛围。
审核人:曹阿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