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精河县多措并举,通过开展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切实改善全县各族群众安全居住生活环境。
一是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精河县以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最大限度地解决“城中村”脏、乱、差、危、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等问题,大幅改善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按照精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棚户区改造规划,2010年至2022年,全县共实施棚户区改造16880套。
二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居民小区延伸,加快解决老旧小区管网更新、停车场建设、物业管理等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城市变化带来的实惠,2020年以来,2020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共改造老旧小区111个,涉及620栋13976户,总建筑面积135.22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供水、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外墙保温、外立面色系更新、路面硬化、围墙、停车设施、垃圾分类设施及便民服务设施等。
三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为持续增强我县住房保障能力,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大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2008年至2021年,全县共筹集公租房4481套(含廉租住房950套),其中已投入使用4481套。2022年精河县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300套,正在做施工前准备工作。
四是有序推进房产开发小区建设。精河县大力新建、改建道路,完善城市交通体系,随着城市西延,西城区学校、医院等相继投入使用,土地资源持续增值,吸引了18家疆内外房产开发企业落户精河,2022年共有在建房产项目8个,储备项目3个。为给房地产企业和广大居民群众搭建交易展示平台,全面提供便捷服务,同时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2020年5月份至今,精河县已举办5次房地产交易会,共成交445套,面积5.43万㎡,成交额18462.23万元,享受契税补贴约371.47元。制定印发《精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预售资金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行为,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审核:朱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