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提醒要求,精河县气象台发布的大风蓝色预警信号,精河县城乡监察执法大队为提前消除隐患,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为确保城市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近日,我单位及时安排部署,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河县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大型户外广告牌匾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对县城区域内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全面精细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进行拆除或修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对出现污损、褪色、张贴涂写非法广告的户外广告牌匾,要进行清洗、油饰、粉刷。各广告设置单位(业主)要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在大风天气必须设专人巡视,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处理。
三是畅通应急反应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城乡监察执法大队四个执法中队对辖区内大型广告牌匾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工作,分别于爱尚家超市,万年红大酒店,精河迎宾馆,兰欧酒店,双虎家具店等酒店商户签订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书,同时对亮化不亮的双虎家居点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地段户外广告牌匾的安全监管力度,针对各种突发情况及时排查,确保户外广告安全、美观。
审核:朱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