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造成城市交通不便、道路安全隐患以及环境脏、乱、差等一系列问题。7月17日,精河县城乡监察执法大队对人行道上的65个临时固定流动摊位进行了搬迁,给他们安“家”。
按照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服务民生的原则,合理划设固定摊位进行经营。解决临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难题,也实现了摊点“安家”、市民便利、市容规范有机统一,同时还为广大市民一个有序、畅通、整洁的城市环境。目前设置流动商贩经营区有和平东路名吃一条街、友谊南路老地震局小广场、锦福小广场、绿园南后备箱经济等位置。
下一步工作中,精河县城乡监察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管理力度,以“服务型执法”为核心,将管理思维从“驱赶禁止”转向“引导规范”,让流动摊点治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审核人:朱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