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针对一起因3万元购房定金引发的合同分歧投诉事件,精河县房产办工作人员迅速响应群众诉求,前往涉事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情况核查与纠纷调解工作。
工作人员通过与房产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座谈沟通、查阅合同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纠纷产生的背景、争议焦点及双方诉求,向企业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及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企业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妥善处理纠纷。
经调解,涉事房产开发公司明确表示,将高度重视此次纠纷,主动与投诉当事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商,积极寻求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全力推动纠纷依法依规、稳妥高效化解,切实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房产办将持续跟踪该纠纷处理进展,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常态化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管与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审核人: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