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4日在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精河县财政局局长郝月萍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在此向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关于精河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1年精河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统筹保障县党委重点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自治州“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化”奋斗目标,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坚持全县“一盘棋”,运用改革创新思维“育财聚财理财”,全县呈现经济稳步回升、产业稳定恢复、发展质效增强、经济活力提升、民生不断改善的局面。
㈠2021年精河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316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4559万元,为预算120.7%,比2020年增加15920万元,增长32.7%。上级补助收入216114万元(返还性收入156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46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8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97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9万元,调入资金13749万元(年初预算调入9081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668万元),上年结余97万元。
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1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8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16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27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59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68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130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587万元(年底到位专项结转下年使用)。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337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8144万元,为预算的83.9%,比2020年减少1516万元,下降7.7%。上级补助收入71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000万元,上年结余6521万元。
支出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337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30329万元,调出资金11189万元(年初预算调出结余资金6521万元,本年调出46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6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337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337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2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
支出情况: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6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185万元,为预算的104.64%。其中:保险费收入1181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001万元,利息收入13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60万元,转移性收入62万元,其他收入9万元。
支出情况: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8292万元,为预算的101.36%,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252万元,转移支出38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185万元,上年结余1112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29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016万元。
㈡ 2021年精河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转贷情况
1.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自治区财政核定,精河县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3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8亿元;自治区财政批复精河县再融资债券规模0.67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规定,精河县依照自治区财政批复下达限额举借的债务,分别列入年初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经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通过上级财政转贷地方政府债券举借。
2.精河县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2021年,精河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保障县党委确定的重大项目。全年争取到位地方政府债券3.77亿元。一是到位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亿元,安排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到位专项债券1.8亿元,重点用于公铁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城市停车场、园区厂房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到位再融资债券0.67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21年政府到期债券本金,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缓解偿债压力。2021年自治区批复我县债务限额为50.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3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63亿元;2021年底我县政府法定债务余额46.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1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2.75亿元,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总体来看,2021年精河县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县人大的监督指导,得益于全县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
㈢ 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州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物资储备原则,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物资保障。2021年,累计投入资金近1.41亿元,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支出。
2.略
3.积极发挥财政稳投资促发展作用。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聚焦县党委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加大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建立健全滚动项目库,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3.1亿元。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着力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形成对经济和投资的有效拉动。二是加大上级补助争取力度。认真研究政策,紧抓上级政策与我县发展实际的结合点,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全年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1.53亿元,同比增长41.9%。三是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充分发挥国有经营资产的杠杆作用,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精河县的资金支持,为精河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四是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精河县出台的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力抓好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的落实,2021年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投放贷款84.25亿元,较年初增长24.66%,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4.切实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一是严格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坚持“三保”支出优先的原则,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列,不留硬缺口。二是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按月将“三保”预算执行情况、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库款管理情况和暂付性款项管理情况上报自治区财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业,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年度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事项,切实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制度,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5.贯彻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定不移办实办好民生事业,始终把百姓冷暖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持续加大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文化等民生投入,保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6.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2021年我县获得全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第一名。二是盘活存量财政资金,收回支出进度缓慢的低效无效资金,2021年收回各类结余、沉淀资金2.77亿元统筹使用。三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单位往来款项和闲置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全面推进“政采云”平台建设,优化业务流程,精简业务手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实现政府采购动态监管、精准服务,累计节约资金290.48万元,节支率4%。五是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控,2021年累计到位直达资金4.13亿元,支出3.96亿元,支出率95.9%,对直达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管,直接惠企利民。六是不折不扣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实名制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全部实现“一卡通”实名发放,2021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97亿元,受益群众18204户(人)。七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核,实行项目资金监管关口前移,监督审核招标控制价及竣工决算审计项目317个,审减金额1.04亿元,切实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7.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持续推进预算公开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严格公开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将地方政府债务情况、部门绩效情况、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等全部同步公开。二是全面公开政府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公开。三是全面公开部门预算。除涉密单位和涉密信息外,精河县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
8.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报告、决算报告。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2020年度精河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做到及时报告情况,及时分解任务,及时对接沟通,及时整改落实。三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举一反三、完善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面对重重困难,财政工作在困境中砥砺前行,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有力支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县财政平稳运行。同时也要看到,一方面,受继续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带来的收入阶段性压力,以及加大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力度造成的一次性收入来源渠道萎缩等诸多因素影响,组织财政收入面临较大的困难,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加大。另一方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保障县党委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压力较大,财政支出压力更加凸显,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我们将高度重视以上问题,通过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等各项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2年精河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编制好2022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㈠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预算法和自治区关于编制2022年预算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2022年精河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新时代治疆方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县党委全委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县党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做好“六稳”,扎实落实“六保”,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坚持过“紧日子”,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积极应对风险挑战;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快推进建设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讲求绩效的现代预算管理体系。
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合规,完整准确。严格遵循《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精准编制政府收支预算,全面准确反映各项收支。二是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根据精河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安排收入预算。根据收入和财力的可能,按照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三是民生优先,有保有压。支出预算要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坚守底线,严控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不触碰违法举债、违规担保的红线,严禁违规举借债务,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性。五是坚持绩效,源头控制。完善以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将预算安排与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绩效监控结果、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充分发挥绩效激励约束作用。六是全面公开,规范透明。明确和落实预算公开主体责任,依法主动公开预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预算信息,提高预算透明度。七是加大监督,确保安全。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防止财政资金挤占、截留、挪用、闲置,对财政资金运行进行跟踪监督,有效防范各项财政风险。
㈡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36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3000万元,比2021年预计完成数64559万元,增加8441万元,增长13%;上级补助收入117288万元(按自治区财政2022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数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3000万元(自治区财政2022年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券15000万元,再融资债券8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59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5587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36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558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安排869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047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369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3693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260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500万元,比2021年预计完成数18144万元,增加2356万元,增长13%;上级补助收入559万元(按自治区财政2022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数安排),自治区财政提前告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000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260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3289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77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2605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2605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预算安排25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按自治区财政2022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数安排)。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283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安排1250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安排8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16万元,利息收入143万元,委托投资收益307万元,转移收入65万元;较2021年预算20246万元,增加2589万元,增长12.79%。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11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835万元,上年结余140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116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27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735万元。
㈢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化解预算安排情况
1.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精河县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5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0.5亿元;自治区财政批复精河县再融资债券规模0.8亿元。
2.2022年政府法定债务化解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法定债务偿还计划,2022年政府债券本息预计40135万元,其中:偿还政府债券本金23166万元(一般债券20396万元,专项债券2770万元)、偿还政府债券利息16969万元(一般债券利息9014万元,专项债券利息7955万元)。已足额纳入2022年预算。
三、完成2022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措施
2022年,精河财政工作将紧扣县党委“团结稳县、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持续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贯彻落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守底线,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为落实总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㈠ 着力培育厚植财源。一是财税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放眼未来,认真学习研究经济和金融政策,积极主动与高水平专业人员对接学习,学习他们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观点,立足本地实际,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政策,用心谋划好公铁物流园和工业园区项目,以国家级项目带动我县经济发展,带动税收增长。二是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公铁物流园、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单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用足一带一路政策,切实做好招商引资这篇文章,实现精准招商。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精河县系列减税降费、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政策措施,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提升企业效益,促进经济和财税收入增长。三是加大自然资源、水利、公安、住建等重点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挖掘土地资产、矿产资源增收潜力,拓宽增收渠道。四是加大争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力度,推进产业资金的精准使用、工业企业的达产增效、三产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培植税源、涵养税源,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五是落实收入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财税部门要对照收入任务,提出组织收入的具体措施,排出时间表、路线图,把目标细化到项目、落实到人,加强对财税经济形势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多渠道、多途径组织财政收入。
㈡ 大力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发挥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立足区位交通优势和产业发展条件做好文章,发挥优质棉优势和枸杞、沙地桑特色资源优势,推动农业由增产向提质转变。依托精河工业园区、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全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紧盯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支持商贸物流、餐饮、电子商务等第三产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财政投入方式,深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乡村振兴、旅游兴疆等重点发展战略。
㈢ 支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一是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严把预算支出关口,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等经费标准。实施预算执行、预算评审、支出查出问题、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二是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统筹上级补贴和地方自有财力,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优先安排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稳步有序推进临聘人员压减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实施扩大就业、增收致富、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社保扩面、安居保障、兴边富民、公共安全保障、稳定惠民等各项惠民工程,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四是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措施。五是优化教育经费结构,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六是支持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继续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合理确定基本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七是支持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和旅游整合发展。
㈣ 有效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党委“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建设、压一般”的要求,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债券资金,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科学精准编制预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到2022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不断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对口援疆部门对接、谋划“十四五”规划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对口援疆资金支持。三是全力保障县党委工作部署各项支出。切实保障落实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各项支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的重点支出给予安排。
㈤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实施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债券资金全过程管理和穿透式监管。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管住不出现新增违规举债。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审查制度。完善法定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以公开促规范、防风险。三是有效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通过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增加地方综合可用财力,切实降低政府债务率,为今后争取新增政府债券提供保障。四是按时完成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通过盘活经营性国有资产抵顶债务、核减工程欠款、争取再融资债券借新还旧等措施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扩展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方式,加大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扶贫资金、惠民惠农补贴、预算绩效管理等公开力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把预决算公开的要求落到实处,促进阳光财政、透明政府建设。
㈦ 强化财政资金监督工作。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对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增长。三是强化县、乡财政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等民生领域资金监督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理财、科学理财。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监督,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敢于担当、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精河县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关于精河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
相关名词解释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
为了便于各位代表、委员能够全面了解财政管理的有关情况,更好的审查《关于精河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将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原公共财政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终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5.调入资金:指各级财政因平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而从财政专户资金结余、基金结余和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6.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7.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9.结余或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10.专项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专项上解支出,主要包括交通专项上解、水利专项上解和人才专项上解、地方教育附加等支出。
11.结算: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上下级财政之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的规定,办理跨年度清算事项。主要通过结算来核定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财政收支、确定补助和上解数额等。
12.决算: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决算由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它通常按照我国统一的决算体系逐级汇编而成。决算的构成和收支项目同预算是一致的。
13.三公经费:指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
14.国库集中收付: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15.公务卡:指以预算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个人名义开立,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16.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17.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规定,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
18.绩效预算: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通过把绩效理念、绩效要求贯穿到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实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目标。
审核人: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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