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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1-09 11:14
来源:精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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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现将精河县非法集资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精河县举报电话:0909-5335956 15293136817
举报邮箱:1835074389@qq.com
举报信箱:精河县和平西路16号(精河县财政、水利综合楼4楼410室)
审核人: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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