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纳入自治区台账内欠款项目共201个,项目总金额12559.27万元,按照自治区清欠工作要求,2022年偿还总额30%,2023年偿还总额70%,2024年偿还完毕,截至目前,我县已累计清偿8956.74万元,清偿率为71.3%。
一、做法成效
㈠强化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对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z账款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㈡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加大组织收入力度,通过增收解决部分欠款。
㈢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减负办工作要求,持续稳步推进还款协议的签订及欠款的清偿工作,并实时做好相关线索的核实处理工作。
㈣对无分歧欠款,详细列明还款计划,将其纳入台账并督促跟踪还款;对存在争议的、未完成审计决算的,向企业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未完成审计决算项目的工作进度,进一步明确拖欠金额,切实发挥好主体单位的责任,确保清欠工作按计划完成。
二、困难问题
㈠精河县本级财力非常紧张,自给率较低,加之政策性增支不断出台,增加了县级地方财政的平衡难度。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增加公务员工资、实施税费改革、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等增支“口子”,导致财政更多用于刚性支出,能用于清偿企业欠款资金受限。
㈡政府拖欠欠款管理权限分散于商工、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部门侧重点不同,实际上达不到规范管理的效果,同时在开展清欠工作时,部分涉及民营企业及中小微企业历史欠款项目多年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清理拖欠账款问题复杂,进度缓慢。
㈢部分清欠主体单位存在严重的“等、靠、要”的思想,偿还资金来源只依赖于县财政,财政资金重点用于“三保”及刚性支出,可用于化解债务的资金很少。清欠主体单位没有主动积极协调,采取多种方式有效化解债务。
㈣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影响民营企业按时支付供应商账款和员工工资,进而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三、对策建议
㈠建议上级加大对基层县市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细化上下两级之间的财权和事权,科学划分上级和下级财政之间的收入和支出,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情况,加大对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地方可用财力,改善地方政府清欠企业账款进度缓慢的局面。
㈡党委、政府压实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遵守项目支出预算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作用,加大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切实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对于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坚决不予开工建设或采购,坚决杜绝形成新的账款。
㈢清欠主体单位应拒绝“等靠要”的思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主动积极加大跑办力度,力争在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上有更大突破,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中央、自治区、援博等各类资金用于偿还中小企业欠款。
㈣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和督查问责,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法新增债务行为,对发生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新增隐性债务的,依据《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严肃追责问责。
审核人:孙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