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与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对接工作要求及《财政部关于地方2024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精河县财政局认真组织各预算单位采购专管人员进行第二季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上报工作。据统计,2024年二季度精河县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559.72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6845.61万元)节约资金285.89万元,综合节约率4.18%,采购意向公开公告数量共计发布12条,采购公告数量共计发布9条,中标(成交)公告共计发布9条。
为切实抓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全县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质量,精河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一是加强协调,明确编报要求,针对2024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变化调整,县财政局主动适应新变化、新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质量,及时传达了《关于编报2024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并就做好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二是强化指导,规范编报审核,通过现场操作、面对面交流及电话指导等方式,围绕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内基础数据录入、指标情况、报表上报要求等内容进行讲解,指导业务经办人员掌握编报口径和方法,依法、依纪、依规填报,切实做好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的审核、汇总、报送工作;三是注重日常备案,做好采购业务日常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将每笔业务的审批单号、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采购方式、中标供应商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使报表中日常的每笔业务合同录入有据可依,有迹可循,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录入效率,同时也为后期信息统计作对比数据。
下一步精河县财政局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逐一核对各采购项目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提高报表报送工作效率,同时减少各采购单位的工作量,加强对采购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执法,依法采购、加强监督,注重绿色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公正、公开、阳光、透明。
审核人:王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