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原则
为切实保障居民的“米袋子”和“菜篮子”,县财政局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积极配合,及时了解群众需求,结合本地粮油、蔬菜储备的实际情况,有针对地进行高效率的储备及周转,分别在国有和个体粮食企业储备了原粮、油和成品粮油,鼓励引导群众种植蔬菜,确保精河县日常及应急时期供应量。
二、做好资金保障的原则
县财政提供360万元周转资金,由县发改委和有实力的供应商签订保供协议,用于“米、面、油”的储备,确保应急情况下3个月的供应量;地储粮利息费用预算安排51.02万元用于粮食企业储备原粮的费用;积极兑付小麦种植补助资金33.1万元,提高群众粮食种植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三、做好检查、督查保障供应的原则
为防止各类保供单位和个人不切实履行义务,各部门积极做好督查工作,不定期到保供点核查相应粮油、原粮等储备情况,及时解决保供点遇到的问题,督促保供单位按约定足额保障需求。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