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河县村集体债务管理存在问题
9月9—10日,跟随中共精河县委组织部对4个乡镇村集体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债务界定不精准,将财务登记的错账确定为债务。对此各乡镇都进行了账务调整,已基本落实了准确数据;
二是部分村队上报的债务余额与账面余额不符,没有完整的债务资料;
三是部分村队偿债力度不够,偿还债务收入来源不足。
二、造成各种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是部分村两委班子对债务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村两委主官作为第一责任人,未认真核实历年欠债情况;二是未针对债务制定详细的与收入相匹配的还款计划;三是村集体财务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专业能力弱,财务核算不规范。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是高位推动下大力气进一步核清落实村集体债务情况。建议县、乡两级政府加强督促力度,进一步更扎实做好清理工作,达到各村债务底数清晰、偿还计划明确有可操作性;
二是强化常态化管理,建立定期上报督促制度,促使各村认真履行偿还义务;
三是建议县、乡政府加大对村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基础核算准确,审核力度到位。
四是加强债权管理、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
五是创新工作思路,寻找村集体经济增长点,增加村级收入。
六是严控违规举借新债,防止新增债务拖累村级运转。
村集体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才能彻底解决。
审核人:徐兴再